2011年9月15日星期四

林连玉精神奖

主办单位: 林连玉基金

宗旨
1 纪念林连玉先生,发扬林连玉精神;
2 表扬团体及个人在推动民族文化及母语教育的贡献3 鼓励团体及个人参与民族文化及母语教育的建设工作。

被提名者资格
1 举凡马来西亚公民或国内团体皆有资格被提名。
2 被提名者必须是对民族文化或母语教育有显著贡献者。
3 可以从下列范畴考虑被提名者:
A) 终身成就
B) 社会抗争
C) 社区服务
D) 学术贡献
E) 文化建设

提名办法
1 个人与团体皆可被提名,唯须由其他个人或团体提名。
2 被提名者与提名者不得属于直系家属关系。
3 推荐者须确保被提名者(或特殊情况下,其家属)愿意接受提名。在填妥由本会所拟定的提名表格,连同有关被提名者在相关领域的详细资料(如其简历、相关文件、照片、短片或报导等)于提名截止前交至林连玉基金办事处。
4 推荐理由请以简单、扼要的文字填写在提名表格内;其他的详情则请另写于其简历内。所提供之资料越详细,越有助于遴选工作。

提名日期
即日起至2011年10月15日。

得奖者名单与颁奖时间
1 精神奖得奖名单将于2011年华教节前一个星期在媒体公布。
2 颁奖时间:2011年12月18日(星期日),上午十时
3 颁奖地点:吉隆坡尊孔独中礼堂


询问处
林连玉基金
321-D,Lorong T.A.R.Kanan(1),Off 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,50300 K.L.
电话:03-26971971/1972 传真:03-26971970
电邮:info@llgcultural.com
网址:http://www.llgcultural.com/

查询详情请到“表格下载”里下载“林连玉精神奖简则”、“精神奖个人提名表格”及“精神奖团体提名表格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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